1、适应范围
为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1而定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T 12349-1990,该方法适应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边界噪声的测量。
2、测量内容
按工业企业三种情况进行:
厂界噪声为稳态噪声:测量1min的等效声级;
厂界噪声为周期性噪声:测量一个周期的等效声级,当声级分布明显分段时,可按不同声级段简化测量,并按不同时间段来计算等效声级;
厂界噪声为非稳态非周期性噪声:测量整个正常工作时段的等效声级,有可能时可采用优化时段测量;
3、测量时间
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分为昼夜间两部分(分别为对应昼间、夜间两个标准),时段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划定。
4、测点位置
测点(即传声器位置)应选在法定厂界外1米,高度2米以上的噪声敏感处,如厂界有围墙,测点应高于围墙;
若厂界于居民住宅相连,厂界噪声无法测量时,测点应选在居室中央,室内限制应比相应标准值低10dB(A);
5、布点原则
厂界噪声测点数目及位置,应根据不同监测目的采用不同的布点方法。
若了解厂界噪声扰民情况,应在工厂周围距噪声敏感建筑物最近的地点布点。采用等间隔布点方法,每两点间的声级差不超过3dB,采用等声级布点方法,声级间隔可选择3dB或5dB;
若建立区域环境噪声源档案,可选择厂界噪声级最高处设一个测点;
若全面了解一个企业的厂界噪声分布,应用等间隔或等声级方法在整个厂界布点;
6、测量记录
测量结果应及时填入《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记录表》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